种植义齿的病例选择和手术前修复治疗计划的制订

2016-4-26 11:04  来源:中华口腔医学杂志  2006-11-9 11:21:31
作者:韩科 阅读量:2320

  经过30年的临床实践, 种植义齿已日趋完善,发展为成熟的口腔修复治疗手段[1-6]。由于种植系统研究和开发中的巨大投入及其在临床应用中所需的高技术条件支持, 种植义齿也是一项相当昂贵的治疗。为了保证高成功率, 复杂的治疗程序在所难免。种植义齿可使许多常规修复方法面临的难症迎刃而解, 使一些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在另一些病例, 种植义齿的投入和所得的回报尚难以使患者满意。目前种植义齿已逐渐从开拓性的尝试, 发展到了面对具体病例必须权衡利弊, 作出合理选择的实用阶段。

  一、种植义齿的病例选择

  种植义齿修复的昂贵价格, 使得医师首先应衡量是否有充分的必要采用这一治疗手段。仅仅关注种植外科手术的适应证和禁忌症是片面的, 在病例选择的决策过程中, 从口腔修复角度考虑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应被置于首要的位置。

  1.种植义齿的适应证:

  (1)最适于作种植义齿治疗的病例:①因牙槽嵴严重吸收, 常规总义齿无法达到固位稳定者。②咀嚼系统的肌肉协调功能障碍者(如帕金森综合征等)。③咀嚼系统存在某些行为异常(如下颌过度活动, 呷咬反射等),不能戴用可摘义齿者。④承托区软组织耐受力差者(粘膜溃疡, 软腭接触基托即出现恶心呕吐等)。

  具有上述情况, 特别是曾反复修改、重做可摘义齿无效的病例, 除种植义齿之外已别无选择。

  (2)优先考虑种植义齿治疗的病例:①以往曾有戴用可摘与固定修复体的经验, 主观上明显倾向于接受固定修复方式, 但现有余牙条件不能提供足够支持者(如游离端缺牙、过长的缺牙间隙、无牙颌等)。②少数(1或2个)缺牙, 邻缺隙余牙健全, 不愿接受大量牙体预备作常规固定桥修复者。

  2.种植义齿禁忌证: 除因全身、局部条件不能接受牙槽外科手术者及心理变态或精神病患者外, 还有以下一些从修复及保健角度考虑不适于种植义齿治疗的情况。①因颌位关系条件差

编辑: 姚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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