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房制度

2005-12-31 15: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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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
    口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人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口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级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人院、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口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人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6、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编辑: 孙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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