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矫正器的作用目的分类

2014-12-30 15:12  来源:医学教育网
作者: 阅读量:1195

  1)矫治性:对(牙加合)颌面畸形进行主动法人矫治,其作用力可为机械力,也可为口周肌功能力。

  2)预防性:目的在于预防可能发生的错(牙加合),如缺隙保持器或预防性舌弓,以保持牙弓长度,可用固定或活动装置。

  3)保持性:专供积极治疗后保持被移动牙齿固定在新的位置上而不至于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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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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