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民众今在《爆料公社》po文表示,她去年十月到桃园市台茂物中心一家知名关系企业餐厅吃饭,竟恶心吃到一颗假牙,今年一月十六日到消费者保护协会协商,只求业者道歉,不要求赔偿,结果对方却做不到,到底把消费者当成什么?
对于这位民众吃到假牙未获得餐饮业者的道歉回应,消保官也说,台湾的企业除非消费者自动抵制,否则政府罚则太轻,对企业根本起不了管束作用。
其他社友看到此文纷纷留言「假牙,很贵捏,不过这比吃到蟑螂还恶心」、「太恶心了吧!这种假牙很臭的」、「天啊!都是牙垢味」、「吃到人类的假牙,真的太夸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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