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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袋口法和袋内法两组重复取样 GCF-ALP水平的比较(±)
| 指标 |
取样顺序 |
袋口法 (n=100) |
袋内法 (n=102) |
| ALP总量 |
1 |
93.88±6.58 |
430.72±40.25* |
| (μIU) |
2 |
89.61±5.95 |
375.40±31.30* |
| ALP浓度 |
1 |
430.41±44.54 |
653.32±48.48* |
| (IU/L)(n=98) |
2 |
402.97±40.06 |
584.21±40.96* |
|
*袋内法与袋口法比较,P <0.001
3. 配对秩和检验表明, 无论用袋口法还是袋内法,间隔20min重复取样,前后两次样本的GCF-ALP均值水平(总量和浓度)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见表1。 4. 多元回归分析表明, 重复取样后,用酶总量表示时,袋口法取样仅12%的位点ALP有可能恢复到取样前的水平,袋内法取样仅36%的位点有可能恢复到取样前的水平。用浓度表示时, 袋口法不存在回归关系, 而袋内法仅有31%的位点能恢复到取样前水平。经χ2检验,袋内法重复取样,ALP总量能恢复的位点数明显多于袋口法重复取样(P<0.001),而与ALP浓度能恢复的位点数比较则无统计学差异(P>0.05)。见表2。
表2 重复取样两次样本GCF-ALP水平的多元回归 |
| 项目 |
常数 |
b |
R |
SE |
百分比
(%) |
百分比的 χ2检验 |
袋口法 (n=98) |
59.12 |
0.39 |
0.35 |
61.95 |
12 |
袋内法 (n=102) |
141.18 |
0.77 |
0.60 |
326.91 |
36 |
P<0.01** |
| |
266.27* |
0.66 |
0.56 |
407.74 |
31 |
P>0.05*** |
*ALP浓度的回归分析,**袋内法与袋口法比较,***袋内法的ALP浓度与ALP总量比较;百分比代表两次样本ALP水平可能相一致的个别位点占样本总位点的百分比。 讨论
临床传统检测ALP的方法为分光光度计法, 检测GCF-ALP水平敏感度不高,Chapple等[2]所用化学发光法适于GCF-ALP检测,但成本高,不适用于临床。如重复采取的ALP能达到取样前水平,则可扩大传统检测法的临床适用性。对ALP的重复取样仅见Binder的袋内法取样, 间隔20秒后,ALP总量有升高趋势,却无统计学差异,其第1次样本ALP浓度较第2~5次明显降低,但他的研究仅限于1例患者的8个位点(PD3.8mm)[1]。本组样本量较大,用两种方法分别重复取样后, 第2次样本的GCF-ALP总量和浓度与第1次相比均无统计学差异; 但就每一个别牙位而言,ALP总量实际可能恢复到取样前水平的位点数仅分别为12%和36%,提示欲获得与取样前一致水平的ALP,间隔时间应超过20min。 袋口法避免了滤纸条插入对龈沟上皮的物理性刺激,但获得GCF量少;袋内法较袋口法获得GCF量多,但对局部的刺激可能导致血清稀释作用。Egelberg和Attstrm[3]在实验性龈炎患者群中对每一位点先用袋口法,然后用袋内法分别取3minGCF样本,表明袋口法反映炎症变化较袋内法更敏感。Tsuchida和Hara则认为袋内法取GCF量较宜反映牙龈炎症[4]。袋内法取样,插入深度易受牙石、牙周袋的宽松程度影响,而插入深度与取得的GCF量明显呈正相关,因此,不能单纯从PD的角度来评价两种方法的优劣。本组对配齐的两组样本的ALP水平进行比较,袋内法ALP总量和浓度明显高于袋口法;两组样本重复取样后,袋内法第2次的ALP总量恢复到取样前水平的位点数目多于袋口法,推测该方法恢复到取样前水平所需间隔时间较袋口法相对短。 因此,作者认为用袋内法取样较佳,袋口法的ALP浓度不存在回归关系也支持了此观点。虽然袋内法的ALP浓度存在回归关系,第2次样本的ALP浓度达到取样前水平的位点数与用总量表示时无显著差别,但浓度在重复取样中变异仍比较明显,这与它同时受到酶总量和GCF体积的影响有关。 而GCF测定的微小误差会导致浓度的很大误差, 取样过程中严格隔湿并去除龈上菌斑的条件下,唾液和菌斑对GCF体积的影响还会有5.2%~8.6%,其浓度仍会受到较大影响。即使有了唾液污染、带有少量菌斑,因其中的ALP较GCF中之ALP少得多,对酶总量则无明显影响[5,6]。而且,ALP主要由局部组织生成, 插入袋内造成的刺激引起血清稀释仅对浓度有影响,对ALP总量无明显影响[1,6],这也是袋口组ALP浓度比较时比酶总量比较少了2份样本的原因。因此,作者认为在取样方法研究中,用酶总量表示为佳,这与近年推荐用酶总量作为诊断指标的观点一致[7,8]。
责任编辑:姚红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