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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唇裂;腭裂;牙槽突裂;婴儿期;手术
编者按:婴儿期一次完成唇腭裂及牙槽突裂修复术,从减轻患儿家庭经济负担及恢复语音功能等方面,无疑有很大帮助。目前,国际上不少学者在主张早期修复腭裂、恢复语音功能的同时,也重视远期颌骨发育障碍的问题。因此,提出早期采用软腭裂修复或兰氏(Langenbeck)法等避免婴儿期手术对颌骨过多的干扰,影响日后颌骨的发育。
由于婴儿期生理及解剖上的特点,对麻醉及复苏要求较高。因此,需严格掌握指针,并尽可能缩短麻醉及手术时间,确保安全。
摘要 目的:探讨婴儿期一次性手术修复完全性唇腭裂及牙槽突裂的安全性与可能性。方法:在气体-静脉复合麻醉下,对42例婴儿完全性唇腭裂及牙槽突裂施行一次性手术整复。在监护室复苏成功后返专科病房治疗,术后4~7 d出院。结果:42例患儿均麻醉平稳,无麻醉意外及并发症,且手术顺利,平均失血42.7±6.5 ml,平均手术操作时间为139.2±18.6 min。术后均复苏成功;伤口多为一期愈合,仅2例腭部出现裂孔。结论:在专业小儿麻醉及复苏技术保障下,婴儿期一次性手术整复完全性唇腭裂及牙槽突裂是安全可行的。
外科手术整复唇腭裂及牙槽突裂在唇腭裂的序列治疗中占有重要地位。虽然有关唇腭裂及牙槽突裂患者的手术时机及方式存在着争议[1,2],但有学者主张在婴儿期手术修复其畸形[1~3]。目前国内较少有婴儿期一次性手术修复唇腭裂及牙槽突裂的报道[4]。笔者自1997年4月以来,对42例完全性唇腭裂伴牙槽突裂的婴儿施行同期手术整复取得成功,为进一步临床探索积累了经验。
1 材料和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1997~1998年在广州市儿童医院口腔科住院的先天性完全性唇腭裂伴牙槽突裂婴儿42例为研究对象。其中男31例,女11例;单侧完全性唇腭裂伴牙槽突裂29例,双侧完全性唇腭裂伴牙槽突裂13例;年龄3~12月,平均6.1±1.1月;体重5~10 kg,平均6.9±1.3 kg;随访时间最短2周,最长8个月,平均2.4±1.7月。2例配合术前正畸治疗。
1.2 麻醉方法
麻醉前1 h肌注东莨菪碱0.01 mg。kg-1。入室后用异丙酚2.5~3.5 mg。kg-1,芬太尼3~5 mg。kg-1,卡肌宁0.3~0.5 mg。kg-1麻醉诱导。呼吸停止后加压给氧2 min,保持血氧饱和度在100%时插入RAE型气管导管,机械通气。吸入浓度为0.8%~1.5%的异氟醚维持麻醉,根据需要静注芬太尼镇痛,卡肌宁维持肌松。监测仪连续观察并记录术前、给药后、插管中、术中、术后患儿的血压、心率、心律、呼吸、血氧饱和度,并观察有无麻醉意外及并发症。记录麻醉恢复时间。
1.3 手术方法
腭裂手术大致同传统的方法,采用二大瓣及犁骨粘膜瓣联合手术。主要不同点在于用高频电刀作腭部侧切口及止血。剖开软腭粘膜及肌肉,形成口腔及鼻腔侧粘膜肌肉瓣,并作二层缝合关闭,且不用碘仿纱条填塞。同时分离、解剖腭帆提肌,缝合后形成腭帆提肌吊带。采用单层软组织关闭牙槽突裂,即分别在牙槽突裂两侧形成粘骨膜-牙龈瓣,并在无张力下将裂隙两侧的软组织缝合以修复牙槽突裂。最后依唇裂的不同类型,分别采用Millard Ⅰ式或原长法修复唇裂。用高频电刀作唇颊沟的松弛切口,不切断骨膜,在骨膜上剥离以减小对颌骨生长发育的干扰。术中记录失血量及手术操作时间。
1.4 术后复苏及治疗
患儿术后带管入监护室复苏。拔管前应常规气道冲洗,吸入温湿氧,至患儿清醒,自主呼吸规则、有力,潮气量足够(5 ml。kg-1),吞咽、咳嗽反射良好,方可拔管。自主呼吸未恢复或极弱的患儿,行机械通气,待自主呼吸良好后再撤机拔管。待生命体征稳定后,于当日或次日返回专科病房按唇腭裂术后常规治疗及护理。本组患儿于术后4~7 d出院。
复苏期间严密监测患儿血压、心率、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观察伤口有无出血及有无呼吸、循环、神经系统并发症。术后还应观察伤口愈合状况及有无术后并发症,如复裂、感染等。
责任编辑:姚红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