颌面部创伤严重度评价的改进

作者:薄斌 顾晓明 周树夏  文章来源:实用口腔医学杂志 

2006-12-4 11:31:39         【博客】 【论坛】 【投稿】 【打印】 【关闭

  ISS法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创伤严重评分方法,该法以AIS为基础,主要适用于评定多发伤。 其方法是将头颈、面部、胸部、腹部、四肢及体表六个区域中三个最严重伤部位最高的AIS( ma ximal abbreviated injury scale,MAIS)编码的平方相加。ISS法对估计伤情、指导治疗、 预测预后以及进行创伤流行病学研究有积极意义。但是ISS法也有不足之处,最明显的缺点 是对于同一解剖区域损伤严重度的评定,只能取其中一个MAIS计算,无法反映出单 发伤和多发伤的差异。

  多发性骨折是颌面创伤的一个显著特点。颌面部由多块骨骼组成,通过这些支架维持颌面部 的正常外形,除下颌骨外,均以骨缝嵌合而联结成一个整体,并组合成骨性的腔(眶腔、鼻 腔、口腔等)以容纳重要的组织器官,并行使多项生理功能。因此颌面部在受到损伤时,容 易同时发生多个解剖部位骨折,而且颌面部多发性骨折通常比单发骨折严重,往往造成患者 咬合功能障碍、呼吸困难、颅颌面畸形以及继发性心理创伤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结果表明,如果按照ISS法对颌面骨折进行损伤严重度评定,由于ISS法对多处伤的严重度评 价过低,则无法反映出单发性骨折和多发性骨折在损伤严重度方面的差异, 表现出实际损 伤程度与ISS值之间不一致。因此,ISS评分法对于颌面部多发性损伤的严重程度评定并不合 适。为了更合理地反映颌面部多发骨折的严重程度,我们对ISS进行了改进,其计算方法为 :RISS=A12+A2+A3+...+An,将MAIS值平方后再与颌面部其余部位的AIS损伤值相 加。这种方法吸取了ISS的优点,而且在其表达式中不改变原ISS与AIS的函数关系,可以显 示出颌面部多发骨折伤重于单发骨折伤的差异,从而避免了ISS法对两处以上骨折损伤严重 估价不足的情况。与ISS法相比,改进后的RISS法不失为一种更合理、有效的方法,能够准 确地反映出实际颌面部多发骨折的严重程度。举例如下:

  患者甲存在LeFort I型骨折(AIS记分为2,AIS2)、LeFortⅢ型骨折(AIS3)以及下颌骨体部骨 折(AIS2)和髁状突骨折(AIS2);而患者乙只是单纯LeFortⅢ型骨折(AIS3)。因为ISS得分只 能取MAIS记分的平方,所以患者甲和患者乙的损伤严重度评分相同,即ISS均为9。但是应用 RISS标准进行评分,患者甲的损伤严重度评分为15,而患者乙为9,则能明显地区分出二者 损伤严重度的不同。

  在国内建立符合本专业特点的颌面部损伤评分标准,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由于AIS-I SS法是单纯解剖损伤的严重度评分,不能反映伤前伤后的生理状态和伤员的预后。虽然在AI S-90版本中已经把某些损伤造成的立即结果列入到损伤条目中〔3〕,但是在颌面部 损伤评分方面,考虑到颌面部特殊的解剖、形态和生理、功能特点,尚需进行不断的努力, 才能使创伤严重度的评定方法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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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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