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 眼眶骨折的处理
眼眶骨折可以分为眶颧骨折、鼻眶筛骨折、单纯眶壁骨折三种类型。普通X线片难以提供确切诊断,需通过额状面和冠状面CT明确骨折部位和骨缺损情况。
眼眶骨折的整复,重点是恢复眶架结构和眶三维容积,简单的和局限性骨折通常采用眶周切口暴露,复合性及伴眶壁缺损的骨折需采用颅面切口广泛暴露。术中为了防止眶脂垫嵌入筛窦和上颌窦,可在内侧壁和下壁插入PDS薄片予以保护。与眼眶相关的面中部力柱结构的重建是修复眼眶骨折的前提条件,眶壁缺损可以用分叶状钛板或游离骨片移植予以修复,术前有复视症状的骨折,应完整恢复眶内壁、眶外壁和眶下壁。
内眦结构和韧带的修复是眼眶骨折治疗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复位内眦韧带附着,如不能,则需作内眦韧带悬吊。眼眶骨折常常伴发鼻骨粉碎性骨折,在软组织允许的条件下,应同期作软骨移植隆鼻成形。
6.3 面中部骨折后畸形的矫治
上颌骨陈旧性骨折错合畸形,采用Lefort I型截骨术进行矫治。矢状骨折有移位时,需在Lefort I型截骨基础上作分块截骨。中、高位陈旧性骨折应在骨折3~6个月后择期手术,因为骨折在未愈合前行截骨手术,很容易形成双重骨断裂,影响复位和固定。中高位陈旧性骨折继发面中部和鼻眶部后缩畸形,在上颌骨高度基本正常,且允许整体移动的前提下,采用Lefort II型截骨术进行矫治。上颌陈旧性骨折截骨矫治及固定与正颌有几点区别,陈旧性骨折是复原,而正颌是创新;陈旧性骨折血运和固定部位有破坏,正颌相对完好;陈旧性骨折存在明显的瘢痕复发因素,正颌没有。
颧骨陈旧性骨折的形态矫治有一定难度,原因是缺乏可依据的参照标志。如果颧骨体形态完整,或颧骨骨折涉及眶容积改变,可采用截骨矫治,同期作眶重建;如颧骨粉碎,自身形态丧失,一般做植骨成形。
责任编辑:姚红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