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比值为PGE2/PGF2α;*P<0.05,*P<0.01
度张口后48小时,均为上述同一部位前后自身对照。过度张口为嘱受测者最大限度地咬住一大苹果,并以手扶之,维持5分钟后再将苹果吃下。测试结果用SAS软件进行统计处理。 2.4 痛阈测量(表2) 首先用SAS软件对原始数据进行系统聚类分析,结果分为三类:第Ⅰ类2例,第Ⅱ类4例,第Ⅲ类18例。其基础痛阈值由大到小分别为第Ⅲ类、第Ⅱ类、第Ⅰ类,后两类均为女性。然后对个体、部位、左右侧和时间的交互作用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不同个体、不同部位、不同时间的痛阈变化是不同的,而左右侧无显著差异(P>0.05), 故以侧为单位进行下一步分析。由表2可见,过度张口后即刻口面部痛阈均明显下降,总体看其下降幅度由大到小分别为关节后(17.3%)、关节前(15.7%)、颞肌前(13.9%)、嚼肌中(13.7%)、颞肌后(8.6%)。过度张口后24-48小时,各部位的痛阈值恢复同前。
表2 过度张口前后口面部痛阈测量 ( ±sd) 单位: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