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牙列磨耗患者正畸治疗的研究现状(1)

2017-5-2 14:05  来源:口腔颌面修复学杂志
作者:王娟 阅读量:7758

自1901年报道了第一例成人正畸病例,成人正畸的比率在不断增加。成人患者口内情况复杂,牙齿过度磨耗是常见问题之一,当牙齿的磨耗量与年龄不成比例,丧失速率损害牙齿健康时,会对牙体、牙周、肌肉、关节以及面部形态产生影响。因此,了解牙列磨耗的病因及表现,掌握其治疗原则,可以使正畸医生更好地理解成人正畸治疗的特殊性以指导临床,对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牙齿磨耗的类型及评价

1.1目前牙齿磨耗分类主要依据由Pindborg提出的以下3种类型:

1.1.1牙齿磨耗(attrition)咀嚼或副功能活动中牙面与食物或牙面与牙面间的接触、摩擦使牙体硬组织自然消耗的生理现象,呈年龄依赖性。常见于牙齿切缘/咬合面边缘嵴/邻面,而非习惯牙尖交错位的接触点。磨耗的模式与病人开始的咬合状态及咬合用力方式有关,正常速度为65um/年。

1.1.2牙齿酸蚀(erosion)由非细菌性的酸性食物或胃液作用引起的牙体硬组织的化学性溶解。表现为牙体表面丝滑样改变。轻者上前牙颊舌面解剖结构弱化消失,重者釉质完全丧失,牙本质暴露,前牙舌面只剩围绕牙颈的釉质环,此环是酸与龈沟液中和的结果。随着损害进一步加重,牙牙合面会出现凹坑状改变。

1.1.3牙齿磨损(abrasion)是牙体硬组织与外物机械摩擦产生的牙体损耗,不包括硬组织间的摩擦,通常发生在牙颈部。患者多有不良刷牙习惯,一般伴有牙龈退缩。牙齿磨损还可见于异食癖患者,如食沙等。现在某些学者建议将楔状缺损(abfraction)作为第四种类型,是指牙尖受侧向力时,由于拉应力和压应力作用导致的牙颈部结构丧失,是一种咬合不协调引起的牙齿慢性损伤。

1.2根据牙体解剖形态的磨损程度不同,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评价标准。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Smith﹠Knight等依据切缘/牙合面改变从三维空间对磨耗程度的描述。

0级:牙釉质无磨耗,切缘/牙合面形态正常,牙颈部外形无改变。

Ⅰ级:仅牙釉质磨耗,切缘/牙合面形态改变,牙颈部外形少量丧失。

Ⅱ级:轻度牙本质磨耗,切缘/牙合面牙本质暴露导致牙冠高度降低,牙本质暴露面积﹤2㎜2,牙颈部缺损深度﹤1㎜。

Ⅲ级:重度牙本质磨耗,切缘/牙合面形态部分或全部丧失,牙冠高度丧失,牙本质暴露面积﹥2㎜2,牙颈部缺损深度1~2㎜。

Ⅳ级:继发性牙本质丧失,牙髓腔暴露,牙颈部缺损深度﹥2㎜。

2.牙列磨耗的多学科治疗

2.1首先,应明确病因,防止磨耗的进一步发生。单纯由错牙合畸形导致的异常磨耗,正畸治疗恢复咬合关系后可以改善,却无法解决所有问题,需牙体牙髓科,修复科及牙周科共同会诊,协助治疗。对于喜食硬物者,及时告知改变饮食习惯。 对于有夜磨牙习惯者,可晚间佩戴牙合垫。

2.2同时,根据临床表现和磨损程度选择脱敏治疗,直接充填,义齿修复等。对于Ⅰ级/Ⅱ级磨损伴明显牙本质过敏者可选择脱敏治疗。但单纯脱敏不能阻止磨损的发展,疗效维持时间短。对于Ⅱ级/Ⅲ级磨损,后牙调磨过高过锐牙尖后有>1.5mm修复间隙者可选择充填修复,防止垂直距离进一步丧失。对于Ⅲ级以上全牙列磨损,需要修复会诊,一般情况下息止牙合间隙<6mm者可做单颌牙合重建,息止牙合间隙≥6mm者多做双颌牙合重建,以恢复失去的咬合垂直距离。

3.成人牙列磨耗患者的正畸治疗目标

正畸医生在制定矫治方案时首先判断是否需要咬合重建

3.1对于Ⅰ、Ⅱ级磨损,咬合高度尚可,不需要咬合重建的患者,正畸治疗的目的是全面改善牙列和颜面美观,达到牙、颌、面最佳的形态和功能效果,属于综合性正畸矫治。但矫治目标不同于青少年正畸,因为对于成年人,牙齿矫正对颜面改善是有限度的,特别对于年龄较大的患者,不仅要考虑牙列状况,还要考虑患者的牙周、心理以及矫治动机,正畸医生应制定个体化的矫治方案。

3.2对于重度牙列磨耗者,正畸治疗的目标则是把牙齿排列在对修复治疗最有利的位置,即修复前正畸,是个体化与特殊化的正畸方案,属于辅助性正畸矫治。治疗方案是正畸医生与修复医生共同协商制定的,内容包括患者最终的咬合关系,咬合高度,以及各科治疗的先后顺序。此类患者的治疗目标是切合实际的,正畸医生要参考患者的经济条件、咬合关系、材料选择等各方面,充分评估正畸治疗对患者带来的好处与风险。

编辑: 陆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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