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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安氏Ⅱ类1分类骨性错经FR-Ⅰ、Ⅱ型矫治器治疗前后八因素变化。方法:对17例安氏Ⅱ类1分类骨性错患者经FR-Ⅰ、Ⅱ型矫治器治疗前后进行X线头影测量,分析对比治疗前后八因素的改变。结果:FR矫治器可促进髁突的前下生长,均使下颌体、下颌支增长,颅底角减小以及上颌骨向前旋转,有利于Ⅱ类错的矫治,但该矫治器不能很好地控制上颌骨的矢状向和垂直向的生长发育,以及后部齿槽高度的生长。结论:FR矫治器最适于治疗上颌发育基本正常而下颌发育不足的Ⅱ类患者,不宜用于上颌发育过度和垂直生长型的患者。
骨性错是颌骨关系异常的错,国内外已有学者[1,2]将形成骨性错的生长因素归为八类(简称八因素)。即:①下颌骨前后向生长发育,②下颌骨的垂直向生长发育和下颌角角度,③上颌骨的前后向生长发育,④上颌骨的倾斜,⑤上颌骨垂直向生长发育,⑥后部齿槽突的生长发育,⑦前颅底的长度,⑧颅底角的角度。这八因素在骨性畸形的形成过程中各有其作用,通过矫治器有效控制这些因素可使矫治达到理想的效果。Frnkel矫治器(以下简称FR矫治器)是矫治骨性Ⅱ类错常用的功能矫治器,临床效果良好,但是FR矫治器是如何影响八因素以及八因素之间相互关系如何,目前国内尚未见报道。本研究的目的是通过治疗前后头侧位片的分析对比,探讨FR矫治器对八因素的作用,从而探讨FR矫治器的作用机理。
责任编辑:姚红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