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矫治器的适应症是什么?

作者:  文章来源: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正畸科 

2007-5-24 15:31:22         【博客】 【论坛】 【投稿】 【打印】 【关闭

(1)病因学 功能性矫治器主要适用于口面肌肉功能异常所引起的功能性错合畸形。此外早期骨性错合,当促进正常的口面功能活动能为颅面骨骼和牙合发育提供有利环境时也可以使用。

(2)生长发育 功能性矫治器最适宜青春生长迸发期前1-2年开始,并持续迸发期。对于中国儿童,女性平均9-10岁,男性平均12-13岁进入青春迸发期。从牙龄上考虑,功能性矫治器的主要使用对象为替牙期患者,乳牙期和恒牙早期也可以使用。当面部生长接近完成时其疗效明显受限。

(3)错合类型 功能性矫治器主要用于矫正长度不调,既用于安氏Ⅱ类错合,也用于安氏Ⅲ类错合。功能性矫治器还可用于矫正高度不调,对深覆合效果较好,也可用于开合。此外,功能性矫治器可以用于后牙的宽度不调,但不适用于牙列拥挤、牙齿错位及拔牙病例。如果需要,可在功能性矫治器治疗之后配合使用机械矫治器排齐牙齿。

责任编辑:姚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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