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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3、拔除健康恒牙; 4、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5、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6、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 7、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8、软组织内异物滞留; 9、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 10、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发声或言语不畅; 2、器械或异物误入消化道,需开腹取出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 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发声及言语困难; 2、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需行肺段切除术;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颈颏粘连,影响部分活动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头皮、眉毛完全缺损; 2、一侧完全性面瘫,对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重度异常色素沉着或全身瘢痕面积达60%—69%; 4、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 cm2;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面部轻度毁容; 2、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 cm2; 9、上唇或下唇缺损大于1/2; 3、一侧上颌骨缺损1/4或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舌缺损大于全舌2/3; 2、吞咽功能严重损伤,依赖鼻饲管进食;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面部重度毁容; 2、一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失,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3、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失;
责任编辑:孙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