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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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 14:06:57         【博客】 【论坛】 【投稿】 【打印】 【关闭


    14、提供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
重点要求:
    15、自觉维护病人的权利,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16、服务态度良好,服务用语规范,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17、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18、建立、完善病人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号码,及时受理、处理病人投诉。
    19、定期收集病人对医院服务中的意见,并及时改进。
   
   (四)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完善经济核算与分配办法,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
重点要求:
    20、医院财务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医院的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21、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分清级次,责任到人。
    22、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管理,严格实行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
    23、完善收入分配办法,既要打破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过分悬殊。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科室承包。
   
   (五)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重点要求:
    24、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
    25、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26、主动接受社会和病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减少医疗收费投诉。
    27、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的单病种费用、单病种平均住院日。
   
   (六)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
重点要求:
    28、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坚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并在医务人员中开展评优、学习活动。
    29、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制度教育,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并与执业医师考核、护士执业证书再次注册相结合。
    30、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31、严禁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等办法,严禁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32、严禁医疗机构使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其它医疗机构招揽病人。
    33、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误导患者,欺骗群众。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坚决追查严肃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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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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