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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规划目标的实施要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协调的基础上,制订实施方案,开展城市与农村的口腔疾病防治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并加强对工作薄弱地区的帮助、支持,进行分类指导,做好目标评估工作。规划目标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03—2005)以县、市为单位,口腔卫生保健服务进入社区,使10%的县、20%的市区达标。第二阶段(2006—2008),40%的县、60%的市区达标,进行中期评价。第三阶段(2009—2010),60%的县、80%的市区达标,2010年下半年进行期末评价,年底写出总结报告,组织评议。 《中国口腔卫生保健规划(2004-2010年)》
责任编辑:孙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