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作者:  文章来源:卫生部 

2006-3-13 10:12:50         【博客】 【论坛】 【投稿】 【打印】 【关闭

  6、 感染病人自体采集的血液应隔离储存,并设明显标志。

  7、 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定期检查乙型肝炎病毒抗体水平。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8、 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须分类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节 内窥镜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一条 内窥镜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设诊查区、洗涤消毒区、清洁区。

  二、保持室内清洁,操作结束后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三、内窥镜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预防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内窥镜的清洁、消毒或灭菌、使用中消毒剂的监测、记录和保存、个人防护措施等。

  四、进入人体无菌组织或器官的内窥镜如脑室镜、胸腔镜、腹腔镜、关节镜等必须灭菌。消化道内窥镜、呼吸道内窥镜、阴道镜等必须消毒;活检钳应灭菌处理。

  五、进行内窥镜诊治前需对病人做乙肝表面抗原(HBsAg)等过筛检查,有条件的医院应进行抗-HCV等过筛检查。

  六、HBsAg阳性者、已知特殊感染患者或非特异结肠炎患者等,应使用专用内窥镜或安排在每日检查的最后。

  七、用后的内窥镜及附件应立即去污染、清洁,清除管道中的血液、粘液及活检孔和抽吸孔内的残留组织,洗净的内窥镜应沥干水份后再进行消毒。

  八、内窥镜的消毒须使用高效消毒剂,如2%戍二醛消毒浸泡30分钟,消毒后用无菌蒸馏水充分冲洗。内窥镜、活检钳的灭菌用环氧乙烷或2%戊二醛浸泡10小时,具体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九、HBsAg阳性病人和其他特殊感染病人用过的内窥镜应先消毒,再常规清洗消毒。

  十、肿瘤病人用过的内窥镜应先常规清洗、消毒,再用毛刷刷洗,酒精消毒。

  十一、消毒后的内窥镜,储存前先干燥处理,再悬挂保存于无菌柜内。

  十二、操作和清洗内窥镜时应穿防渗透工作外衣,戴橡胶手套,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防护镜和面罩,工作人员应接种乙肝疫苗。

  十三、每日监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有效浓度,记录保存,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

  第十二节 导管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二条 导管室(含介入治疗)的医院感染管理在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基础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按第五章第五节的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次性使用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产品,其说明书未界定一次性使用的导管,应按去污染、清洗、灭菌的程序进行处理。

  1、 导管应编号、记录使用情况。

  2、用过的各类导管经高效消毒剂消毒后用高压水枪冲洗。

  3、检查导管的长度,表面是否光滑、打折,用放大镜检查有无裂痕,管腔有无阻塞。

  4、用含酶清洗液浸泡、清洗,蒸馏水高压冲洗,高压气枪干燥。

  5、用密封袋密封,环氧乙烷灭菌,监测合格,注明灭菌日期及失效期。

  6、电极导管要检查测试导电性,并记录结果。

  7、传染病人用过的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三节 检验科及实验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三条 检验科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二、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四、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焚烧、入污水池、消毒或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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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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