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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种植技术在经历了漫长的探索过程后,近二十年发展很快,逐步趋于成熟。种植成功的标准问题也倍受各国口腔种植学专家的重视,从七十年代至今,均不断有各自的标准提出。 1978年,美国国立健康研究会(N.I.H)召开的研讨会提出以下口腔种植成功的评价标准: ⑴种植体在任何方向上的动度小于1mm; ⑵放射线检查,X光片上所显示的种植体周围射线透射区,无明确的成功评价标准; ⑶垂直方向的骨吸收不超过种植体的1/3; ⑷允许有可治愈的牙龈炎;无症状,无感染,无邻牙损伤,无感觉异常及麻木,无下颌管、上颌窦及鼻底组织的损伤; ⑸5年成功率要达到75%。
1979年,Schnittman,Schalman提出的口腔种植成功评价标准: ⑴种植体任何方向动度小于1mm; ⑵X光片上所显示的种植体周围射线透射区,不影响成功; ⑶垂直方向的骨吸收小于种植体的1/3; ⑷牙龈炎可控制,邻牙不损伤,无麻木、疼痛及管窦穿通; ⑸5年75%功能正常。
1982年,Crainin Silverbranch,Sher,Saltaer提出的口腔种植成功评价标准: ⑴种植体行使功能5年以上; ⑵种植体颈部X线无明显蝶形暗区; ⑶按Mahleman指标,无龈出血; ⑷种植体不松; ⑸不痛也无叩痛; ⑹种植体周围无肉芽肿及龈增生; ⑺X线示种植体周围无间隙增宽。
1984年,Mckinneg.Koth、Steflik提出(与1978年ADA在哈佛大学的NIH-HARVARD会议提出的标准相同)评价种植成功的主观和客观指标: 主观指标: ⑴功能; ⑵无不适; ⑶自我感觉、情绪、心理因素提高。 客观指标: ⑴颌平衡,垂直距离好; ⑵骨吸收不超过1/3,无症状; ⑶龈炎可控制; ⑷各方向动度小于1mm; ⑸无与种植体相关的感染; ⑹对邻牙、支持组织无损害; ⑺无麻木,无上颌窦、下颌管及鼻腔穿通; ⑻组织无巨噬细胞侵蚀; ⑼5年功能75%。
1986年,瑞典Albrektsson,Zarb,Worthington,Erierson的口腔种植成功评价标准: ⑴种植体无动度; ⑵X线显示,种植体周围无透光区; ⑶种植体功能负载一年后,垂直方向骨吸收小于0.2mm/年; ⑷种植体无持续性或不可逆的症状,如疼痛、感染、麻木、坏死、感觉异常及下颌管损伤; ⑸达上述要求者,5年成功率85%以上,10年成功率80%以上为最低标准。
Dale提出“耐用性(durability)”作为口腔种植成功的评价标准,指出骨吸收少,龈健康,龈袋浅,邻牙无影响,功能好,美观,无感染、疼痛、麻木、窦管穿通及心理情绪变化等来判断种植是否成功。并提出了对症状具体的测定指标: 主要测定指标包括动度、骨吸收及龈沟深度: ⑴动度(mobility):动度与骨结合有关,种植体周围如有纤维组织包饶,即松动。用牙周测定仪可精确测出种植体轻微动度。 Laohard提出动度可分为五级: 0级 测不到;
责任编辑:姚红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