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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肿瘤等原因下颌骨切除后立即植骨或延期植骨可恢复下颌骨连续性,待骨块改建、完成愈合后,即6mo~8mo再行牙种植体植入术以便重建其功能。 【适应证】 ⑴恶性肿瘤手术所致体部缺损,2年后无复发者,在原植骨块上植入种植体,以重建咀嚼功能,提高其生存质量。 ⑵植骨后6mo~8mo植骨块已存活者。 ⑶肿瘤无复发及转移,全身情况良好者。 【禁忌证】 ⑴植骨块愈合不良、移位变形或有明显吸收,预计在种植体植入后其颊舌侧骨质厚度不足1.5mm,不宜牙种植; ⑵放疗后短期植骨受植床血供不良者 ⑶全身情况差,不能耐受手术者。 【手术步骤】 手术步骤同前"全口缺牙下颌牙种植术"。术后5d~7d天拆线。10d后可佩戴原有义齿,但其基托组织面应作缓冲处理。4mo~6mo行种植体第二次手术及义齿修复。
责任编辑:姚红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