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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井没盖磕掉路人牙 通信公司赔2.6万(图) 
这就是害人的光缆井
光缆井没盖磕掉路人牙,赔!
受伤的陈先生从井中找到了3根光缆线将3家通信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判通信公司赔偿2.6万元
早报讯 春节前为赶李村集起了个大早,不想走在人行道上,竟然一脚踏空跌进了光缆井,摔掉了3颗牙。市民陈先生遭遇了飞来横祸后,多方投诉,就是没有人管,一怒之下陈先生又钻进没盖的光缆井找线索,将3家 通信公司告上了法庭。昨天,李沧法院一审判决3家通信公司赔偿陈先生医药费外加残疾赔偿金2.6万元。
市民钻光缆井找线索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李沧法院李村法庭,市民陈先生拿着法院的判决说,心情很激动。他说:“我忙活半年多,终于有说法了,谢谢帮助过我的人!”原来,今年1月15日早晨5时许,陈先生从市北区坐公交车去赶李村集,他下车后沿着308国道西侧的人行道往桥下走,没想到正在行走中,突然一脚踏空,跌进了路上一个没有盖子的井中,陈先生3颗牙被磕掉,身上也有多处擦伤。陈先生去医院包扎并换药,一共花了3000多元,可是他拿着病历找市政、通信等部门投诉时,却没有一家单位承担责任。一直拖了十多天没有解决,陈先生在家打了上百个电话投诉,也没有结果。事后,陈先生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陈先生一怒之下,决定自己维权,他来到事发的井附近,可是由于井盖没了,不知道是哪家单位的。陈先生就自
己钻进了井中,终于让他找到了3根光缆线,上面还有岛城3家通信企业的标志。陈先生将3家通信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通信公司赔偿
近日,李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3家通信公司都到庭参加审理。
在法庭上,3家通信公司都不承认是这处光缆井的所有者,他们只是使用光缆井,所以不应承担责任。同时,3家通信公司的律师还指出,陈先生天没亮就赶集,走上了西侧的人行道,属于逆行,这才出现了被对面汽车灯晃眼看不清道路的情况,他们认为,陈先生跌落光缆井与他自身违规在人行道逆行有关系。
李沧法院法官认为,3家通信公司是光缆井的使用者,就应当行使共同的管理责任,光缆井盖被盗后没有及时安装上,3家通信公司都有过错。法官同时认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人走人行道左侧和右侧都可以,没有所谓人行道逆行的规定,所以陈先生走西侧人行道并无过错。
最后,法院判定本次事故责任“一九开”,3家通信公司承担90%的责任,赔偿陈先生医药费和残疾赔偿金2.6万余元。目前,3家通信公司还没有提出上诉。(记者 刘文剑 通讯员 田绪宏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姚红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