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看医疗卫生大事件(二)

作者:  文章来源:《市场报》 

2007-12-27 11:38:36         【博客】 【论坛】 【投稿】 【打印】 【关闭

  新《标准》规定,几种药品均不得发布广告,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军队特需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明令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以及批准试生产的药品。

  新《标准》还规定,“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内容,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药为“天然”药品,使用“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等8类宣传内容都不许再使用。

  (见2007年3月19日本报第二版《增强性功能药品广告受限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将实施》)

  【记者看法】 《市场报》记者在今年4月份发现,可能是由于新《标准》即将实施,所以那些违法药品广告就在最后一个月利用一切时机,不择手段的进入人们的视野。

  随意翻看手边的几张地方报纸,《市场报》记者发现大幅药品广告占据了较多版面,诸如“无毒副作用”、“最先进制法”、“攻坚”等不科学表示药品功能的断言;以及“治愈率百分之×”、“药到病除”、“根治”等绝对化语言保证药品疗效的广告。

  李先生告诉《市场报》记者,现在的性药广告太多,也很低俗,让我们一家人一起看电视时很难堪,也担心对女儿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特别关注九】

  四分开原则展望医院远景

  望成破解“看病难”破冰之举

  【新闻再看】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这可以说对此前争论不休的是否取消“以药养医”模式问题的一锤定音,医药分家的远景又一次呈现在大众眼前……可“医药分家”到底应该怎么“分”?

  不久前,在北京召开的一次医疗融投资高峰论坛上,青岛市卫生局副局长魏仁敏认为,公立医院要寻求更大的发展,也同样可以选择与资本市场的合作,互利共赢,融资不应该只是民营医疗市场的事情。如果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社会办医能否得到患者的认可?社会资本的逐利目的,是否又会转嫁于患者?一旦公立医院向社会资本融资,其医疗资源的公益性,是否会迷失在资本的逐利本性中?

  (见2007年12月5日本报第三版《公立医院“公”家饭不好“吃”了》)

  【记者看法】 有利益就会有矛盾冲突。医疗专家表示,如果将医院门诊药房从具有公益性成分的医院分离,药品这一特殊商品则将会更突出其商业性与经济效益,会进一步削弱与忽视它的社会公益性与社会效益。这样反而降低了医院对病人用药的监管,某些公司会避开医院直接找医师搞促销,医院将失去控制权,使大处方越演越烈,会更加重政府和病人的经济负担。如果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医院药品经济中的大部分利润将转入某些企业或落入某些个人腰包。

  目前公立医院多年来一直唱着“独角戏”,垄断着整个医疗市场,这样一来处于垄断地位的医疗机构当然也就没有改进服务、降低费用的压力。它们的价格自然而然也就成为了市场“竞争后”的价格,而老百姓只能大医院喊多少价就交多少钱,明知道大医院是逐利的机器,价格高、服务差,可是也别无选择,不得不去“挨宰”。

  【特别关注十】

  医改新方案将出台

  “政府主导”

  趋势明朗化

  【新闻再看】 12月初,在第五届中国改革论坛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年会上,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透露,新的医改方案已形成。

  纵观两年来9套医改方案经历的风风雨雨:从2005年7月,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撰写的《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医疗卫生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失败; 2006年8月,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14部委(后增加至16部委)成立医改协调小组; 2007年初,医改协调小组决定委托独立、平行的6家海内外研究机构参与制定医改方案;截至今年5月末,医改协调小组共选择了8家海内外独立机构起草的医改方案;今年6月,清华大学联合哈佛大学起草了第九套医改方案呈交到医改协调小组上报国务院,供决策层参考。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责任编辑:姚红祥  

上篇文章:保护牙齿应该要“先利其器”
下篇文章:军医院为方便群众新增口腔科

热点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