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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认真组织学习《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近日来,口腔医学院根据学校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了《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通过创新学习形式,积极营造学习氛围,达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2007年12月5日学校颁布《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07]68号文件,根据学校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口腔医学院认真研究制订了学习方案,细化学籍管理规定学习的目标、要求和步骤,明确了工作责任。
各班级在辅导员的组织下,认真召开了主题班会,在学习《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主题班会认真学习核心内容及与05版管理规定不同的内容。各班重点学习了成绩警示、任选课门数、重修门数、毕业前重考、成绩记载、因成绩退学、学位授予条件等核心内容。同时,学员将新的《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原文及核心内容挂到学院网站上,同时在学院楼道上制作了核心内容的海报。通过这些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将学习活动推向了高潮。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使广大学生充分了解了学籍管理规定的内功,同时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学生们自觉认识到认真学习每节课,努力修完每门课,脚踏实地地完成大学五年的所有课程,顺利毕业并争取拿到学位。
责任编辑:姚红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