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将成丙类法定传染病

作者:  文章来源:《江门日报》 

2008-5-3 15:28:45         【博客】 【论坛】 【投稿】 【打印】 【关闭

  据通报,佛山市高明区一名1岁6个月大的覃姓男童于4月27日因发热、手足有皮疹、咽部充血到高明区妇幼保健院就诊,临床初步诊断为手足口病。2日上午10时,患者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患者病前无外出史,当地疾控部门已采集了患者的标本,送广东省疾控中心作进一步检测。

  由广东省、佛山市两级疾控中心专家组成的工作组已经到达高明,指导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部署下一步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措施。佛山市卫生局的专家组也驻点高明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4月25日,佛山市高明区发生了佛山第一例临床初步诊断为手足口病患儿的死亡病例。佛山市卫生局从五一日起已开始实行手足口病日报告制度,随时掌握疫情动态。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责任编辑:姚红祥  

上篇文章:青岛12名唇腭裂患儿能笑了
下篇文章:卫生部向阜阳派手足口防治组

热点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