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公众对手足口病防治质疑

作者:李光明  文章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2008-5-7 16:01:50         【博客】 【论坛】 【投稿】 【打印】 【关闭

阜阳市委首度回应公众对手足口病防治的质疑
 
“请多给阜阳支持和同情”

 

 恢复中的患儿

  “很抱歉,应该早和记者朋友见面的,可确实是眼一睁就忙到黑。”这是安徽省阜阳市委书记宋卫平和记者见面说的第一句话,语气里充满着难以掩饰的疲惫和无奈,“作为阜阳手足口病防治的参与者和见证人,从第一天疫情发生开始,我一天都不敢懈怠。”
  宋卫平的疲惫是因为这一个多月来他在一线,与阜阳人民共同抗击一种叫“EV71”的肠道病毒;他的无奈是:为什么EV71肠道病毒“相中”了阜阳?为什么阜阳对质疑的回应不被接受?
  “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都肯定了阜阳的防治工作,并认为我们未企图隐瞒疫情,才帮我们洗清了冤屈。”宋卫平说,“今天我要说的就是阜阳本来的声音,正面的声音不是造出来的。”

  “误解有时比疫情还让人心酸”

  “明明是肠道疾病非说成是呼吸道疾病”、“明明有传染性,却说没有传染性”,这些质疑声成为“判定”阜阳防治手足口病是否“有罪”的关键。它的依据来自于4月15日当地媒体第一次公开的病情信息,该篇报道的内容称这是呼吸道疾病,并且没有传染。
  “其实,有人误读了这篇报道。”阜阳市卫生部门负责人说,EV71是肠道病毒,肠道病毒不一定就是肠道疾病,该病毒主要在手、足、口出现症状,还有就是引发呼吸道、心肺、脑的疾病,“所说的没有传染指的是死亡病例之间不存在个体关联,不是相互之间传染的。”
  “我们确实从疫情发生开始就高度重视,采取了积极措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传染病疫情应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无权发布。地方政府的责任是依法履行报告职责,不隐瞒、谎报、缓报,并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宋卫平“回放”了疫情发生后的情景:
  3月28日,阜阳市人民医院小儿科主任刘晓琳值夜班。下午5点,她发现重症监护室里住了两个小孩,都是呼吸困难、吐粉红色痰,有肺炎症状,也表现出急性肺水肿症状。尽管用了很多办法抢救,但两个小孩在两个小时之内先后因病情恶化而死亡。
  由于没来得及拍片,没有留下第一手资料,刘晓琳通过询问护士,才发现3月27日已经有一名相同症状的孩子死亡。
  当天夜里值班期间,刘晓琳将两天内死亡的三个孩子的病例放在一起看,她怀疑是病毒产生了变异,强烈的职业敏感让她一刻也不敢耽搁,迅即请示医院院长,然后上报市疾控中心。
  第二天刚一上班,阜阳市疾控中心来人进行调查、采样,并且逐级上报到市卫生局。3月31日,阜阳市卫生局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卫生厅上报情况。
  刘晓琳告诉记者:“随后,又有一个小孩去世,亲属把小孩遗体捐出来供我们取样。我们做了穿刺,将标本送到安徽省卫生厅和卫生部。最终在4月23日确认该病为手足口病(EV71)。”
  宋卫平说,疫情发生后,在国家、省两级专家的指导下,阜阳市迅速调动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全力救治患儿。先后确定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及所有县级医院为手足口病患者定点收治医院,所有患儿一律由定点收治医院治疗,重症患者一律由市级医院救治。从全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抽调业务骨干,充实救治力量,并迅速成立了救治专家组、危重症患者救治组;开辟了救治绿色通道,规定凡5周岁以下儿童出现发热、口腔及手、足、臀部有皮疹的,要立即送县级以上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出台政策加强困难家庭病患儿童的治疗救助,承诺绝不让任何一位患病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看不起病。为了有效控制疾病蔓延,阜阳市展开了大规模疫情应对工作,对手足口病防治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然而,就在疫情防治最关键的时候,质疑声铺天盖地。宋卫平说,防治工作最严峻的时候,也正是阜阳面对指责和质疑最强烈的时候,“这样的舆论压力确实对救治产生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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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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