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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询价采购不分标段,各供应商须对标段内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3、货款结算:合同签订生效后,待货到并经验收合格后,供方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C)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5%款,余款待货物验收合格届满一年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成交条件: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6、请贵单位于2008年6月17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由送到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院内2幢1F(友邦保险大院内),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7、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采购代理公司: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5237216 ,传真:0512-65153553。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邮编:215006,联系人:丁佐兵。 9、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市立医院,联系人:虞国平 ,电话:65155385。
责任编辑:姚红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