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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依安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无证行医致人伤害案件,未取得医师证和上岗证的徐某为患者周某实施了拔牙手术,只收了患者9元诊疗费,却因患者周某后感染不得不向其赔偿9000元。
今年2月9日,依安县居民周某早上起床时牙痛得厉害,并且有红肿松动的迹象,于是他来到朋友徐某开办的诊所就诊,徐某当即对张某实施了拔牙手术,并收取诊疗费9元钱。周某拔牙回家后不久,就出现创口出血、发热等症状。
2月11日,周某到齐齐哈尔市一医院就诊,被确诊为“上前拔牙创感染、疱疹性口炎”。为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医生建议周某立即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共发生医疗费用9215元。拔一颗牙花去近一万元,周某越想越窝囊。5月10日,周某将徐某起诉至依安县人民法院,要求徐某承担治疗费9215元,同时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元。
法院审理后,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判令徐某承担治疗费8500元,并赔偿周某精神抚慰金500元。
责任编辑:姚红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