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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牙膏不得明示暗示医疗作用
昨日,记者在武昌黄鹂路一家超市看到,货架上摆满了近十种不同品牌的牙膏,不少牙膏标识有“抗菌”、“消炎”等字样。一款特效牙膏称“含有专业止血成分”,可“帮助减少牙龈出血”。从售价上看,有些药物牙膏售价达28.7元,是普通牙膏的10倍多。 一名消费者在货架前比较了近一分钟,最终选定了一盒标价3.9元的草本牙膏。“这些牙膏的宣传五花八门,也不知道它说的功能是真是假,挑起来真不方便。”她说。“牙膏不是药物,不能治疗口腔疾病。”武大口腔医院口腔预防科主任杜民权教授说,对于牙龈出血、牙周疾病以及牙齿过敏等口腔疾病,市场上宣传的特效或药物牙膏不能起到治疗作用,只能起到预防和辅助治疗作用。保持牙齿健康的关键其实是掌握正确的刷牙方法。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处有关人士说,新规要求,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以及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等等。这些规定可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比如要求牙膏标注所有成分,消费者可根据其有效成分,判断该牙膏是否有其所宣称的功效。不过,由于新规才开始施行,执法检查一般会延期。 有媒体报道称,考虑到部分生产企业仍有一定数量的化妆品包装库存,为了避免资源浪费,明年10月1日前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包装标识。这意味着,目前市面上一些标识不规范的化妆品还要流通一段时间。
责任编辑:姚红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