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南京市口腔医院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按宁卫人[2008]11号文件要求,我院现开展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具体选拔原则、对象、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等要求,详见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jszzb.gov.cn,“人才工作”栏目。特此通知。 南京市口腔医院人
责任编辑:姚红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