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南京市口腔医院 

2008-3-29 14:49:54         【博客】 【论坛】 【投稿】 【打印】 【关闭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按宁卫人[2008]11号文件要求,我院现开展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具体选拔原则、对象、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等要求,详见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jszzb.gov.cn,“人才工作”栏目。特此通知。
                         南京市口腔医院人

事科
 

责任编辑:姚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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