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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08 年兰州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结合学校下达口腔医学院的招生规模,为了建立淘汰机制,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应为本学院录取规模的 120% 左右,择优选拔,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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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地 G>点 |
具体安排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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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8 日 |
口腔医学院办公室 501 |
报到(审查准考证、身份证、复试通知单、毕业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应届考生) |
1 、按照学校规定交纳复试费(英语听力 20 元,笔试每科 30 元)。
2 、所有复试考生除委培外,一律预先签定自费协议,报名为委培者只能签委培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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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9
日 |
上午
8:30 |
口腔楼二楼学术报告厅 |
笔试科目考试(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专业英语) |
满分各为 100 分。考试时间共计 3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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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30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一(牙合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二(口腔材料学) |
1 、加试的两门科目每门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个小时。不计入最终成绩。要求必须 ≥60 ,< 60 者淘汰,不参加总成绩排名。
2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按照同等学力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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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0
日 |
上午
8:30 至下午
5:30 |
专业面试
英语听力,口语面试 |
面试成绩相加,要求必须 ≥60 ,
< 60 者淘汰,不参加总成绩排名。 |
一、复试安排
二、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主要有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三种。
1. 笔试科目分专业笔试和专业英语笔试两部分。专业笔试定为口腔组织病理学和口腔专业英语。时间共计 3 小时,满分各为 100 分。
2. 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践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考生必须陈述不少于 10 分钟的英文个人简历。
3. 复试工作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
三、复试要求
在复试前,考生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前必须查验其身份证原件、户口和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必须齐全;笔试时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笔试加考 牙合 学和口腔材料学两门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 100 分。加试的两门科目每门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个小时。不计入最终成绩。要求必须 ≥60 ,< 60 者淘汰,不参加总成绩排名。
五、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计算
1. 初试成绩总分 /5×X ,权重为 X , X= 初试成绩的 50% 。
2. 复试成绩为各种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1). 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 , 权重为 Y , Y = 成绩的 30% ;其中口腔组织病理学 15% ,口腔专业英语 15%
(2). 面试成绩(含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满分 100 分,权重为 Z , Z= 面试平均成绩的 20% 。
3. 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工作小组应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以下公式求和后统一排序,并张榜公布。
总成绩 = 初试成绩总分 /5×X + 复试笔试成绩 ×Y+ (复试面试成绩、复试外语口语及听力、复试实践能力考核) ×Z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均不能被录取。 六、无论一志愿还是调剂都采取差额方式复试,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名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七、调剂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八、不参加复试考试,不予录取。
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 2008 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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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点 |
复试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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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18 |
口腔医学院办公室 501 |
报到(审查准考证、身份证、复试通知单、毕业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应届考生)
1 、按照学校规定交纳复试费(英语听力 20 元,笔试每科 30 元)。
2 、所有复试考生除委培外,一律预先签定自费协议,报名为委培者只能签委培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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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19
08:30-11:30 |
口腔医学院二楼学术报告厅 |
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专业英语考试
监考老师:程喆 武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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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19
14:00-17:00
17:00-20:00 |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一( 牙合 学)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二(口腔材料学)
监考老师:程喆 武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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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0
08:30-09:00 |
口腔医学院二楼学术报告厅 |
复试学生进行抽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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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复试小组复试工作预备会议(由余占海院长主持学习校有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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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0
09:00-17:30 |
08 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每生不少于 20 分钟) |
责任编辑:姚红祥 |